交易單元
| 業務類別 | 收費項目 | 技術公司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交易單元 | 流速費 | 會員等機構接入交易系統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費流速額度時,超出部分每年按每個標準流速計收1萬元流速費。(2010年12月1日起,暫免收取債券現券及回購交易專用的交易單元流速費) 持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席位的會員在現有報盤系統上可以免費獲得相應的流速額度,各會員免費流速額度按其持有的席位總數乘以標準流速計算。 |
《關于調整交易單元流速費和流量費收費主體的通知》 | 計費期間為上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 |
| 流量費 | (該機構所用交易單元的年交易類申報筆數總和-3萬筆/年×持有席位數)×0.10 元+(該機構所用交易單元的年非交易類申報筆數總和-3萬筆/年×持有席位數)×0.01元 暫免: 1. 各交易參與人參與債券現券及回購交易的流量費(2010年12月1日起); 2. 貨幣ETF、債券ETF的交易單元流量費; 3. 期權經營機構流量費; 4. 基金做市商為提供流動性服務產生的交易單元流量費(2019年12月31日起); 5. 科創板做市商業務產生的交易單元流量費(2022年10月31日起)。 |
